孩子2007年患抑郁症休学,住院,未投保.08年病好后上学.08,09两年都投了保,2010年学习压力大,病复发,跳楼摔伤.他投的保是国寿平安.团体的.发的证是.除了07年以前都投保的,保险公司说是带病投保,请问这种情况能否理陪?谢谢!
您好: 如果说你买的是商业保险这种情况是不可以赔付的,但您又说发的证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是社保是可以赔付医疗费的。
这位朋友你好! 请问你投的是哪一方面的保障?就是说是什么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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