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保险品种灾后可能涨价?

地震过后,各券商、机构纷纷发表研究报告,普遍认为此次地震对各大险企的利润影响不大,更大的影响可能体现在今后各方对灾害的预期将加大,从而导致一些灾后的“热门”险种费率可能会上升。nbsp; nbsp; 雪灾后的又一场巨灾。   此次汶川大地震伤亡惨重,所造成的直接和潜在经济损失远大于年初的雪灾。5月20日,保监会披露保险业向地震支付赔款的最新数据,截至5月22日,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19万件,被保险人死亡1.5万人,伤残7243人,被保险房屋倒塌19.96万间,已付赔款5044.4万元。其中,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人身保障险种共赔付4297.3万元;企业、家庭财产保险、车险等财产保险共赔付747.1万元。  对于整个保险业来说,高额赔付是显而易见的。但业内分析师推断,这次的地震对于投保人也好、保险公司也好,在未来有着更为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将通过人们心理预期的改变而得到体现。  灾害预期上升  影响投保心理  国泰君安证券的分析师伍永刚认为,地震虽然短期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但长期来看,自然灾害有助于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有利于我国保险业的长远发展。  年初的雪灾激发了意外险、健康险以及企财险的投保热情;而地震则有望激发对寿险、意外险、企业财产险(特别是投保率较低的中小企业财产险)以及责任险的投保热情。除此之外,之后的灾区重建工作,将有效的拉动对团体意外险和相关工程险的需求。这些险种都有可能成为日后的“热门险种”。  多家机构预测,由于受灾地区经济总量不大,且该地区投保率总体较低,因此预计此次地震对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由于在财产险主险条款中,地震为免除责任,而对于寿险公司来讲,通常地震灾害在意外险、寿险的赔付责任范围内,因此此次地震对财险公司的影响要小于寿险公司。  费率可能上升  再保大于直保 东方证券分析师王小罡指出,此次地震的影响“足以提高对国内地震的风险预期并改变相关巨灾模型参数,使得今后再保险费率上升,但直保费率由于竞争压力可能升幅并不显著”。  依照国外以往的经验,在一次巨灾之后,部分保险商退出市场(主动或者被动),导致保险供给不足,于是再保险费率和直保费率普遍上升;如果此后几年巨灾频率降低,那么保险市场的丰厚利润又会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险商增多,竞争加剧,从而迫使费率下降,直到再次发生巨灾,推高费率,以此类推。在完全市场化的机制下,保险费率有一定的“周期性”。  中国的情况却不是这样。王小罡在报告中指出,因为国内部分公司依然存在规模优先、过度竞争的倾向,而行业中“贴费、贴条款、贴费率”的不当竞争现象依然存在,彼此间的压价竞争导致直保费率无法有突破性的提升。所谓的“贴条款”就是在费率不变的前提下,免费赠送一些附加险给客户。比如标准财产险保单(包括基本险保单和一切险保单)中原本均不含地震风险,但部分公司为争夺客户,往往免费扩展地震险“送”给客户;而更直接的竞争做法就是“贴费率”,即给予客户比合理费率更低的费率。因为这些情况的存在,导致直保费率可能无法大幅上升。  此外,王小罡指出,本次地震保险损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险公司操作是否规范,有没有出于竞争关系而任意扩展责任范围。对那些前期为了争夺客户而赠送地震附加险的公司而言,这次地震是个很好的教训。  对于未来费率上升的预期,海通证券的分析师潘洪文也表示了赞同,他认为灾后不仅投保率会提高,费率也会相应上升,这对大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件好事。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任重而道远  按照王小罡的初步估计,以死亡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2000亿进行谨慎预期,保险业最终赔付上限或达30亿元(雪灾约40亿元),其中,人身险10亿元,财产险20亿元。考虑财险再保协议后,对平安、太保和国寿三家公司的赔付上限分别预测为2.3亿元、2.5亿元和7亿元。  国际巨灾风险建模公司AIR环球公司(AIR Worldwide Corp)对这次地震的损失估计发布的数字是:本次地震造成的所有投保和未投保保险的财产损失可能超过1400亿元人民币。5月20日,他们又更新了这一说法:历史损失数据的缺乏加大了估算中国四川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难度,1400亿元只是最保守、最轻的估计。  西南证券5月15日发布报告认为,此次地震灾害的全部损失可能在1050亿元?1900亿元之间,可能造成二至四季度经济增幅减少0.15至0.2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仅仅依靠商业保险的赔付来弥补灾害造成的各项损失,这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保险公司的赔付数额比起它们的保费收入来说占比甚微。  从受灾的地区来看,主要集中在四川、云南、湖北、重庆、山西、陕西、贵州、甘肃八个省市。四川为本次地震重灾区,其各项人身险保费支出在全国占比均处于较高水平,四川寿险占全国市场的5.2%,产险占4.3%。但一些偏远地区,人均保险覆盖率很低,如公开资料显示,震源中心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保费只占四川的0.17%,其中寿险保费为0,意外险和健康险也不到45万元。两大重灾区德阳和绵阳合计的市场份额也不到四川的10%。有业内人士估计这些地区的人身险覆盖率低于全国15%的水平、可能在10%左右。这些没有投保商业保险的受灾人员就很难受到保险赔付的覆盖和保障。  一般台风、暴雨、洪水、地震和海啸等强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被称为巨灾,针对这类意外的巨大灾难,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也就是合作设立巨灾保险基金,政府予以财政支持和税收方面的优惠,并通过与国际再保险公司合作来分摊风险,而非通过商业化的运作来推动巨灾保险。  而目前在我国的巨灾风险防范体系中,由于巨灾保险的缺失,历来经济损失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救济,政府扮演着第一位承担者的角色。资料显示,中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颇具规模???2006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28.1亿元,2005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042.1亿元。但仅以2008年初的雪灾赔付比例计算,1516.5亿元损失,保险公司仅赔付35.19亿元,赔付比例仅为2.3%。  我国现阶段未能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除了缺少专业人员对巨灾带来的损失后果的精算以及对巨灾风险分析的技术储备,更需要的是政府在立法、财税政策上的支持以及其他政策配套上要有完善的制度作为后盾。

***in / 2011-07-05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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