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北京人寿超好保重疾险值得买吗?不保障哪些情况?

2021-06-09202次浏览
小新客服
北京人寿超好保重疾险是一款新定义的重疾险产品,只能赔一次重疾,轻症和中症可以多次赔付。那么北京人寿超好保重疾险值得买吗?这款产品不保障哪些情况呢?今天,就让小新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款新重疾险产品吧。

一、北京人寿超好保重疾险值得买吗?

 

超好保重疾险是北京人寿承保的一款单次给付重疾险。

 

北京人寿保险公司2018214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8.6亿元,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社会企业共同发起组建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

 

2020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显示,北京人寿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58%,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58%2020年一、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均为A类,偿付能力远超过了监管规定的标准,是一家非常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

 

超好保重疾险的保障也是非常全面,包含了120种重疾、25种中症和35种轻症的保障,另外还有少儿特疾额外赔付和被保险人豁免,可以附加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恶性肿瘤关爱金、心脑血管特疾关爱金和投保人豁免。

 

而且,超好保重疾险对重疾、中症、轻症的赔付比例也很不错。如果被保险人在60周岁以前手里罹患重疾,保险公司会赔付180%基本保额。另外,中症赔付比例依次为65%65%65%70%70%70%;轻症的赔付比例为30%,轻症/中症共用6次赔付次数。

 

综合来看,北京人寿超好保重疾险的保障是非常全面的,而且投保也非常灵活,加上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力十分优秀,所以,北京人寿超好保重疾险是一款值得投保的重疾险产品。

 

二、北京人寿超好保重疾险不保障哪些情况?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度疾病或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盘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会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度疾病或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度疾病或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率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高度残疾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或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