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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人寿附加爱倍至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免责?怎样支付保费?

2021-10-28218次浏览
小新客服
免责条款是一款保险产品的重要内容之一,免责条款意味着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予承担保险责任。这样可以降低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确保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那么爱心人寿附加爱倍至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免责条款呢?

一、爱心人寿附加爱倍至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爱心人寿附加爱倍至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怎样支付保费?

 

支付保费是消费者最基本的义务,是享受保险公司带来保障和权益的基础,所以投保人应该及时履行缴纳保费的义务。下面我们来看看爱心人寿附加爱倍至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怎样支付保费。

 

1、保险费的支付

 

合同的交费方式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按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日交纳其余 各期的续期保险费。

 

2、宽限期

 

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投保人到期未交纳续期保险费,自保险费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投保人欠交的续期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截至宽限期届满之日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合同效力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