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鑫福年年年金险有哪些免责条款?年金险有哪些种类?

2021-11-16452次浏览
小新客服
可能很多人对年金险并不是很熟悉,其实它是寿险中的一个种类。年金险又可以分为好几个种类,今天的文章我们就来看看年金险有哪些种类,以及中国人寿鑫福年年年金险有哪些免责条款。

一、中国人寿鑫福年年年金险有哪些免责条款?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年金险有哪些种类?

 

年金保险按给付保险金的限期不同,分为三种:

 

1、终身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或“养老金保险”。一般投保人是单位或团体,被保险人是该单位或团体的在职人员。按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汇总交付保险费,直到被保险人到达规定退休年龄;保险人对已退休的被保险人按期或一次给付保险金,当被保险人死亡或已一次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终止。

 

2、定期年金保险,按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生存为条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被保险人死亡,保险终止。

 

3、联合年金保险,以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为保险对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共同生存为条件给付保险金,若其中一人死亡,保险终止。另一种形式是,当被保险人全部死亡,保险才终止,这称为联合最后生存年金保险。年金保险可由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办理,属于社会福利保险,也可由保险公司,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