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亚洲放心游计划
亚洲放心游计划
    安盛天平
    备案名称
    亚洲放心游计划
    承保年龄
    1周岁-80周岁
    保险期间
    1-90天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销量
    104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意外伤害3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给付30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30万元;(4)未成年人,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5)71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5万元。
    意外伤害抚恤金1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给付1万元保险金。“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抚恤金”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疾病/意外医疗8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因该疾病或事故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给付保险金:(1)以上治疗,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境外与港澳台地区须在合法的医院;(2)71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疾病/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不超过4万元;(3)中草药医生和接骨医生费用每天每次不超过100元,累计不超过1000元;(4)如回国后仍需治疗,给付境内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累计给付保险金详见投保须知。
    疾病/意外住院补贴100元/日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按每日100元给付保险金,最多给付90日,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境外与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合法的医院。
    紧急救援服务提供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需要境外旅行咨询或援助,提供以下24小时全球紧急救援服务(24小时救援电话:+86-10-84685628):(1)亲友陪同住宿(限一位,累计住宿不超过5晚,每晚不超过1000元/间);(2)家属前往处理后事(限一位直系亲属往返经济舱机票或船票或火车票);(3)安排未满16周岁子女回国(限单程经济舱机票或船票或火车票);(4)协助安排紧急返回居住地;(5)翻译服务、紧急口讯传递、旅游信息提供、行李丢失协助寻找服务;(6)法律援助、使领馆信息支持、旅行证件丢失援助服务;(7)住院医疗垫付(不超过90日);(8)“紧急救援服务”“医疗运送及送返”“身故送返/丧葬保险金”保障,累计给付不超过50万元。
    医疗运送及送返5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须联系救援机构并确认:(1)如有运送必要的,救援机构安排送至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2)如有送返必要的,救援机构安排送返至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3)“紧急救援服务”“医疗运送及送返”“身故送返/丧葬保险金”保障,累计给付不超过50万元。
    身故送返/丧葬保险金8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在90日内因该疾病或事故身故,救援机构处理并安排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给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其中丧葬费不超过2万元。“紧急救援服务”“医疗运送及送返”“身故送返/丧葬保险金”保障,累计给付不超过50万元。
    旅程延误300元/5小时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乘坐原计划的民航班机或合法客运的轮船发生延误,给付保险金:(1)延误原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主义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2)公共交通工具未按原计划离开始发地或抵达目的地,延误时间以两者中延误较长时间核算;(3)每延误5小时,给付300元保险金,累计保险金不超过600元。
    随身行李损失3000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随身行李遗失或意外损坏,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警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报案,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给付保险金:(1)损失原因:第三方盗窃、抢劫、企图盗窃行为、承运人或其他第三方责任;(2)按行李重置价与修复费用中较低费用核算损失费;(3)每件或每套物品损失保险金不超过1000元。
    保险期间延长提供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以下原因导致旅程延长,保险期间相应延长至旅程结束,最长不超过10日:(1)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严重身体伤害入住当地医院;(2)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原定行程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延误。
    个人责任补贴5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需要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含仲裁费、诉讼费),给付保险金。
    投保须知
    【保额说明】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申明: 同一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投保本公司2份以上(含2份)保险(不含团体保险),同类保障按其中最高一项保额给付保险金。 
    【回国治疗累计给付保险金说明】
    类别 1周岁-70周岁 71周岁-80周岁
    已取得补偿 1.6万元 8000元
    未取得补偿 1.2万元 6000元

    注:已取得补偿指已从第三方医疗机构(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补偿。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紧急救援】如在旅行时遇紧急情况,须立即联系救援机构(24小时救援电话:+86-10-84685628)或联系新一站保险网(xyz.cn)(+86-400-667-5599)协助处理。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工作或居住的外籍人士,外籍人士回原籍国不在承保范围内。
    【保障区域】文莱、新加坡、尼泊尔、柬埔寨、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老挝、澳门、马来西亚、蒙古、菲律宾、斯里兰卡、台湾、泰国和越南。
    【保险期间】仅承保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出发的旅行,保险期间须覆盖整个旅行,且至少于出境前一日投保。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所有保障
    (1)旅行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治疗或在医师认定为不适于旅行仍继续旅行;
    (2)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3)挑衅或故意行为、自伤或自杀;
    (4)精神错乱或失常、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5)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
    (6)未遵医嘱或医生开具的处方,私自使用药物;
    (7)性病或性传播疾病,包括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8)受保前已患有的病症(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或糖尿病)或既往身体状况,以及前述已患病症、既往身体状况的并发症;
    (9)参与职业/竞赛/奖金/报酬的体育运动、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特技表演、速度性比赛(徒步除外)、摩托车赛和竞赛、乘风滑翔、滑翔、跳伞、探勘地上坑洞运动、置身于任何空中运输工具或飞行(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用航班除外);
    (10)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受雇于商业船只、海军/空军服军役、职业性操作或测试任何种类交通工具;
    (11)不孕不育、人工受精、怀孕、妊娠、流产、分娩、节育、绝育、药物过敏、医疗事故、食物中毒、美容手术、外科整形手术、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12)先天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脊椎间盘突出症、扁桃腺、腺状肿、疝气、女性生殖器官疾病医疗保障;
    (13)在主要作为康复、疗养、护理、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2. 医疗保障
    (1)职业病、牙科治疗或手术、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视力矫正或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屈光不正; 
    (2)整容、美容、矫形、外科整形手术、变性手术、预防性手术或者任何非必要手术费用; 
    (3)传统中医从业者、物理治疗医师、针灸治疗医师和/或脊椎指压治疗医师提供的治疗费用;
    (4)为压力,焦虑,抑郁,紧张,情绪化,精神病或精神方面的问题或紊乱而进行的治疗费用; 
    (5)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或心理治疗,为肥胖、减肥或增重而进行的治疗,采取诸如接种疫苗、接种等类似预防性措施的费用。
    3. 紧急救援保障
    (1)任何未经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授权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的费用;
    (2)因罢工,战争,敌国入侵,武装冲突,内战,内乱,叛乱,恐怖行动,政变,暴动,群众骚动,政治或行政干预,辐射能或其它飓风,水灾,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事由,或因被保险人的家属或其代理人疏于通知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等不可归于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的事由,致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的援助行动延迟或无法进行者,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不负任何急难援助责任; 
    (3)在中国的殓葬费用。
    4. 旅程阻碍保障
    (1)投保前已存在的罢工、暴乱或其他情形;
    (2)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导致的旅程延误损失;
    (3)未能从承运人处取得旅程的书面证明。
    5. 个人财产保障
    (1) 金银、珠宝首饰或饰物、移动电话、手提电脑或个人商务助理设备(PDA)、隐形眼镜、角膜保护膜及(照相用)显微透镜、商业活动的物品或样品、国库券、债券、票据、印花、息票、地契、股票、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可转让单据、代币卡(包括信用卡)、邮票、手稿、文件、奖章、硬币、数据的遗失、动物、植物、食物或易耗品和快速消费品、租赁的设备;
    (2)易碎物品如玻璃制品、水晶制品、瓷器、大理石制品、陶/土制品、龟壳等的遗失或损坏,但由火灾、抢劫、入室盗窃或者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除外;
    (3)机动车辆及其附件,摩托车、自行车及其附件,船舶、发动机以及任何其它形式的交通工具;
    (4)家具、古董、艺术品、古玩、乐器、诸如高尔夫、潜水、野营或滑雪装备等运动装备。
    6. 个人责任保障
    (1)被保险人对家庭成员、雇员或雇主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所拥有、饲养、照管的动物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3)被保险人所有的、租借的、保管的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的职业、业务或贸易活动;
    (5)被保险人参加赛马、赛车、任何形式的冬季运动、竞赛或使用武器;
    (6)拥有、使用或驾驶任何海、陆、空机动或者非机动交通运输工具;
    (7)使用(暂时居住除外)或拥有的土地房屋;
    (8)惩罚性赔款、刑事诉讼。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由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产品备案编号),后续保全、理赔等相关事务,可由新一站保险网(xyz.cn)协助办理。
    条款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