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保年龄更广,保障全面,公共交通意外伤害叠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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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选保障 | ||
意外伤害 | 6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给付60万元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60万元;
(4)71周岁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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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意外伤害 | 3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给付30万元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30万元;
(4)71周岁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5万元;
(5)“意外伤害”与“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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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意外伤害 | 3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驾驶四轮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给付30万元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30万元;
(4)71周岁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5万元;
(5)“意外伤害”与“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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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意外医疗 | 4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因该疾病或事故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给付保险金:
(1)以上治疗,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境外与港澳台地区须在合法的医院;
(2)71周岁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疾病/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不超过20万元;
(3)如回国后30日内仍需治疗,给付境内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累计给付不超过6万元,71周岁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累计给付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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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意外住院补贴 | 30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按每日300元给付保险金:
(1)住院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
(2)住院补贴累计给付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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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保险金 | 3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90日),如在旅行时患疾病,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疾病导致身故,给付保险金。71周岁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疾病身故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5万元。 |
医疗运送及送返 | 无限制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急性重病或发生意外事故重伤,须联系救援机构并确认:
(1)如有运送必要的,救援机构安排送至距离事故发生地最近且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如事故发生地医院不符合治疗条件,将转运至其他医疗条件合适的所在地医院或者邻近国家的医院;
(2)如有送返必要的,救援机构安排送返至原出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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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送返保险金 | 无限制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急性病或发生意外事故,自该急性病或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因该急性病或事故导致身故,须联系救援机构并确认:
(1)安排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原出发地;
(2)安排在当地安葬的,给付合理且必要的费用,丧葬费不超过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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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补贴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急性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因该急性病或事故导致身故或连续住院超过7日,须联系救援机构确认并安排被保险人的1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探访,给付保险金:
(1)探访者从日常居住地直接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的经济舱机票、船票或火车票;
(2)照料期间,限被保险人住院地的合理住宿费(限三星级酒店标准间)和公共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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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停留补贴 | 5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需住院治疗,被保险人同行的未成年子女(出生满30日)自原定旅行结束之日起逾期停留,给付由此产生的合理食宿费。 |
未成年人回国协助 | 5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急性病或发生意外事故,救援机构协助被保险人随行且无人照管的未成年子女回国,给付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经济舱机票、硬座火车票、汽车票、普通舱船票)或改签差价费。 |
绑架救助保险金 | 40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被绑架或非法拘禁,每日给付400元保险金,最长不超过30日。 |
航班升舱补贴 | 8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遭受严重伤病,乘坐航班须升舱,给付升舱的差价费。 |
商业活动门票损失 | 3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以下原因取消旅行,给付未使用且无法退还的商业活动门票费:
(1)旅行出发前30日内,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重伤或重病,被保险人作为证人传召或按规定接受隔离检疫;
(2)旅行出发前7日内,飞机、火车或轮船雇员罢工,目的地或始发地突发传染病、暴动、骚乱、恶劣天气、自然灾害;
(3)门票须以被保险人或其配偶的信用卡、汇款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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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变更 | 1.5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出发时或旅行期间,因以下原因需变更旅行,给付已支付未使用且无法退还的旅费及旅行开始后为前往旅行目的地或返回境内常住地而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住宿费用(限三星级酒店标准间)及交通费用:
(1)被保险人遭受严重伤病须医疗运送、遣返或住院治疗;
(2)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身故、遭受严重伤病住院;
(3)旅行出发前7日内,出发地、途径地或者目的地突发暴动、飞机、火车或轮船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传染病;
(4)旅行出发后,途径地或者目的地突发暴动、飞机、火车或轮船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传染病;
(5)被保险人遭受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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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到达延误 | 500元/5小时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乘坐原计划的公共交通工具发生到达延误,给付保险金:
(1)延误原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被劫持、该承运人的雇员罢工或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主义行为、航空管制、航空公司超售;
(2)延误以预定达到时间和实际到达时间之差核算时长;
(3)每延误5小时,给付500元保险金,累计保险金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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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延误 | 500元/6小时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随行托运的行李因承运人的处理不当,导致行李未按时送抵,每延误6小时,给付500元保险金,累计保险金不超过2000元。 |
旅行证件遗失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盗抢遗失证件(护照、旅行交通票据、其他旅行所须证件),须在该事故发生24小时内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给付合理的证件重置费、办理重置所须的交通费和住宿费(限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
随身行李损失 | 6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随身行李(含便携式电脑)遗失或意外损坏,须在该事故发生24小时内报案、或通知酒店或承运人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给付保险金:
(1)损失原因:a. 被盗窃、抢劫与抢夺;b. 所住酒店或所搭乘的飞机、火车、轮船承运人处理失当所致的毁损、损坏或遗失;
(2)按行李实际价值与修复费用中较低费用核算损失费;
(3)每件行李物品损失保险金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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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购物盗抢损失 | 3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信用卡购买的商品自购买日起30日内发生盗抢事故,须在该事故发生24小时内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给付被盗抢的商品损失:
(1)按商品实际购买价值与修复费用中较低费用核算损失费;
(2)每次事故,免赔额按100元、50%合理损失费中较高费用核算;
(3)每件商品损失保险金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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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盗刷损失 | 1.5万元 | 保障成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银行卡丢失盗抢事故,给付被盗刷的资金损失:
(1)盗刷途径:自动柜员机(ATM)、银行柜台、购买或租用的商品或服务(含网上购物);
(2)一旦发现资金损失须立即挂失,给付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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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钱财盗抢损失 | 3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随身携带或放入酒店保险箱的现金/旅行支票或汇票钱财盗抢事故,须在该事故发生24小时内报案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给付被盗抢的钱财损失。 |
旅行期间家财损失 | 5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被保险人境内常住地室内家俱和日常用品损失,给付保险金:
(1)损失原因: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坠落、台风、洪水、盗窃、室内水暖管爆裂;
(2)按出险时损坏物品重置价与修复费用中较低费用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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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期间宠物保障 | 2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如下事故,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住院延期回国,需将犬类宠物委托专业机构照顾,从保险期满次日起,按每日100元给付宠物寄宿费,累计给付不超过10日;
(2)境内常住地犬类宠物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因该事故死亡,一次性给付2000元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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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设备遗失 | 3万元 | 保障成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在合法经营的高尔夫球场,个人拥有的高尔夫设备发生盗抢事故,给付被盗抢的高尔夫设备损失。 |
高尔夫一杆进洞奖金 | 1万元 | 保障成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在合法经营的高尔夫球场获得球场签发的“一杆进洞”证书,给付当日在该高尔夫球场酒吧支出的庆祝费。 |
个人及宠物责任补贴 | 1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以下原因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合理且必要费用,给付保险金:
(1)因过失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需要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含仲裁费、诉讼费);
(2)境内常住地住所内饲养的犬类宠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需要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含仲裁费、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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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根签证:只要持有26个申根国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自由地到其他申根国家旅行。
(1)仅承保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出发的旅行,保险期间须覆盖整个旅行,且至少于出境前一日投保;
(2)保险期间为“1年多次往返”时,出行次数不限,每次旅行最长承保183日。
1. 所有保障
(1)以海外就医为目的的旅行;
(2)参加职业、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活动,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滑水、滑雪、轮滑、滑板、滑板车、滑翔翼、柔道比赛、空手道比赛、跆拳道比赛、马术比赛、拳击比赛等高风险活动;
(3)职业操作或测试交通工具、受雇于商业船只、服役军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4)驾乘飞机等空中运输工具(乘坐民航、商业航班除外);
(5)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6)妊娠、安胎、流产、引产、分娩(包括剖宫产);
(7)整形美容,医疗事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8)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既往疾病、艾滋病、精神病、投保前已存在的伤病及其并发症;
(9)体检、疗养、康复、口腔医疗、整形美容、视力矫正、眼科诊疗、心理治疗、器官移植捐献、辅助器具;
(10)醉酒、挑衅、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
(11)被保险人或旅行同伴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12)应由或已由第三方机构给付的损失;
(13)在主要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赌或类似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2. 紧急救援保障
(1)脊椎间盘突出症、物理治疗、角膜屈光成型手术、流行疫病、扁桃腺、腺样体、疝气、妇科疾病;
(2)未能取得医院或医生证明;
(3)未经救援机构批准和安排。
3. 旅程阻碍保障
(1)由政府法律规定、公共交通机构、旅行社过失、疏忽、破产等原因导致的损失;
(2)因海关、政府机构没收、扣留或销毁导致的行李延误及损失;
(3)投保前已存在的罢工、抗议活动或其他情形;
(4)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导致的旅程延误、变更等损失;
(5)旅程延误后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提供的第一班替代公共交通工具;
(6)未能从承运人处取得旅程或行李延误时间及原因的书面证明;
(7)提前邮寄或运送的行李;
(8)非本次旅行时托运的行李;
(9)泰国东方航空(航班代码:OX)导致的旅程延误和取消。
4. 个人财物保障
(1)使用不当、设计缺陷、质量问题、清洁染色、自然磨损、虫蛀鼠咬、霉烂氧化,无法解释的损失或离奇失踪;
(2)在意外发生后24小时内未向当地警方、旅馆或公共交通部门报告损失,或之后未取得证明;
(3)提前邮寄或运送的行李;
(4)个人商务助理设备(PDA)、租用的设备或物品、商业物品或样本、家具、食物、动植物、移动电话、金银珠宝、饰品,古董、票据、数据文件、运输工具及其零配件,玻璃等易碎物品等。
5. 家庭财产保障
(1)地震、海啸、地层下陷、滑坡、泥石流、山崩、火山爆发;
(2)由于施工或试水、试压而导致的管道破裂;
(3)设计缺陷、质量问题、自然磨损、虫蛀鼠咬、霉烂氧化、霉烂变质;
(4)置于露天、楼梯间或未全部关闭的建筑物所致的盗窃、台风、洪水、水渍;
(5)用于商业或专业活动的物品或样品;
(6)照相机、移动电话、便携式电脑、个人商务助理设备(PDA)、金银及制品、首饰、珠宝及制品、皮草衣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第三者寄存财物、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动植物、古玩字画、艺术品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等;
(7)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短路等原因造成的自身损毁;
(8)旅行开始前30日(含30日)或以上无人居住的房屋;
(9)被政府征用、扣押、占用的财产。
6. 个人责任保障
(1)被保险人亲属、雇员或受雇者伤亡或财物受损;
(2)被保险人的职业、业务或贸易活动;
(3)对车辆、飞机、船舶、武器、非犬类宠物的所有、使用或管理;
(4)诬蔑或诽谤,对版权、专利权、商标或注册设计的侵犯;
(5)惩罚性赔款、刑事诉讼;
(6)被保险人个人原因导致下列财务损失:食物、动植物、机动车、船舶、金银、珠宝、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现金、公共交通票证、旅行证件等;
(7)旅行期间超过60日后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
(9)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未由成年人陪同,或未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7. 其他保障
(1)被保险人为专业的高尔夫球员。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 保险条款
- 1、附加旅行个人责任及宠物责任保险条款 -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58号
- 2、附加旅行期间宠物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71号
- 3、附加旅行期间家财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72号
- 4、附加旅行机票升舱补偿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62号
- 5、附加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慰问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46号
- 6、附加旅行缺席商业活动门票损失补偿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76号
- 7、附加旅行高尔夫一杆进洞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53号
- 8、附加旅行高尔夫设备保障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52号
- 9、附加旅行身故遗体送返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77号
- 10、附加旅行未成年子女送返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82号
- 11、附加旅行子女逾期停留费用补偿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96号
- 12、附加旅行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87号
- 13、附加旅行亲属慰问探望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74号
- 14、附加旅行随身财物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56号
- 15、附加旅行银行卡盗刷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93号
- 16、附加旅行信用卡购物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84号
- 17、附加旅行个人钱财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55号
- 18、附加旅行行李延误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85号
- 19、附加旅行延误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86号
- 20、附加旅行变更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48号
- 21、附加旅行自驾意外补偿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97号
- 22、附加旅行疾病身故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64号
- 23、附加旅行每日住院津贴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69号
- 24、附加旅行医药补偿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88号
- 25、附加旅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59号
- 26、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主7号
- 27、附加旅行证件损失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94号
- 责任免除条款
- 1、附加旅行个人责任及宠物责任保险条款 -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2、附加旅行期间宠物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3、附加旅行期间家财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4、附加旅行机票升舱补偿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5、附加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慰问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6、附加旅行缺席商业活动门票损失补偿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7、附加旅行高尔夫一杆进洞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8、附加旅行高尔夫设备保障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9、附加旅行身故遗体送返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10、附加旅行未成年子女送返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11、附加旅行子女逾期停留费用补偿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12、附加旅行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13、附加旅行亲属慰问探望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14、附加旅行随身财物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15、附加旅行银行卡盗刷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16、附加旅行信用卡购物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17、附加旅行个人钱财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18、附加旅行行李延误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19、附加旅行延误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20、附加旅行变更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21、附加旅行自驾意外补偿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22、附加旅行疾病身故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23、附加旅行每日住院津贴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24、附加旅行医药补偿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25、附加旅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26、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 27、附加旅行证件损失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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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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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提交资料
按照新一站提供的理赔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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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查看理赔进度?
A:您通过新一站申请的理赔,可以登录http://www.xyz.cn/help/chaxun.html#cs,或者通过“新一站保险网”App实时查看理赔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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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联系在线客服,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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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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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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