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18周岁-65周岁。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增值服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可享有以下服务(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野外救援协助服务限额20万元(适用于急救车无法直接开展院前急救的情况:a、全程跟进救援进程,并根据情况决定组织更多救援力量;b、若无法进行野外救援,则提供电话紧急救援指导)、住院费用垫付(垫付金额以本保单意外医疗保额为限)、医疗转运服务限额20万元、院后体检服务(限1次)、随行未成年子女(限一位)返回常居住地限额1万元(搭乘普通航班经济舱或其他更经济的交通方式)、连续住院时间七天(含)以上安排成年直系亲属(限一位)异地探访服务限额1万元(安排往返经济舱机票及当地住宿)。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已由第三者补偿或赔偿的部分;
(2)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3)营业车辆、20座以上车辆、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
(4)参加职业、半职业体育活动,参加特技表演、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5)椎间盘膨出和突出、中暑、猝死、妊娠、流产、分娩、疾病;
(6)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7)体检、疗养、康复、口腔医疗、牙科、整形美容;
(8)在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9)醉酒、挑衅、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恐怖袭击;
(10)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11)在上、下车过程中,或非因驾驶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