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保额说明】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包含一个或多个保险计划)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次,每次限投3份,且同期仅限拥有1份保单,多投无效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残疾人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61周岁-70周岁,生活能够自理的已退休老年人(退休老年人指:赋闲在家的,不进行任何务工、务农或返聘在职的人员)。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医院说明】
1)医疗机构指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不包括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提供24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2)不含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医院、三河市,天津市滨海区、静海区,辽宁省铁岭市,山东省烟台市中医医院、烟台市中医院、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河南省信阳市、焦作、郏县、通许县,四川省宜宾市、甘孜、阿坝、凉山州,福建南平市;吉林省四平市、长春市中心医院。
【生效时间】生效时间为T+5日零时(T为投保成功日)。如:9月20日投保成功,生效时间为9月25日零时。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所有保障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犯罪或拒捕;
4)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5)接受整容手术;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7)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8)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2.医疗保障
1)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2)非直接用以治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费用;
3)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的费用,既往症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4)矫形、洗牙、洁齿、整容、美容、器官移植、心理咨询、体检、疗养、静养、康复治疗、健康护理、家庭病床治疗费用,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拐杖、义肢、助听器、义牙、义眼、配镜等)费用;
5)在非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的治疗或未经保险人同意的转院治疗;
6)交通费、膳食费、取暖费、空调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特需服务费等;
7)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