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重疾说明】承保3种女性重大疾病:女性器官恶性肿瘤(乳腺癌、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狼疮性肾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保额说明】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公司如承保同一被保险人的多份保险(不含团体保险),“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同类保障按其中最高一项保额给付保险金。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职业分类须为1-3类,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在5日内告知新一站保险网(xyz.cn)变更。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满9个月,有工作证和居住证的外籍人士。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重大疾病确诊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均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续保说明】若保险公司因经营策略下架本产品,保险公司不保证续保。
【保险名词解释】
等待期:指自保障生效日开始,不承保某项保障的时段。等待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带病投保,一般出现在医疗、重大疾病相关保障约定中,续保时不受等待期的限制。例如:疾病住院医疗保障等待期30日、9月20日生效的保险,疾病如发生在10月19日之前不给付保险金,10月19日之后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已由第三者补偿或赔偿的部分;
(2)参加潜水、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热气球、跳伞、蹦极、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3)服役军人、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
(4)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5)妊娠、流产、分娩;
(6)艾滋病、精神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和残疾;
(7)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8)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中暑;
(9)体检、疗养、康复治疗、非意外导致的面部整形。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