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隐私政策、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额说明】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适用人群】
(1)被保险人(不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28天(已健康出院)-55周岁;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前365天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境内累计居住至少183天。若被保险人投保时不满1周岁,则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境内累计居住时间不少于自出生之日起至投保之日止累计日数的二分之一;
(2)如被保险人目前专职或兼职从事属于《特殊职业类别表》中所列种类的职业,则不可投保本保险,具体详情见《特殊职业类别表》。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变更。
【未成年人投保】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医院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属事业单位编制的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包含公立医院的特需部、vip部、国际部或国际医疗中心),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以康复治疗为主要职能的医疗机构(如康复医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犹豫期】自收到本主险合同电子保险单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若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将无息退还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若申请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将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险期间与续保说明】《平安e生保互联网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是费率可调的保证续保型医疗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保证续保期间为20年。保证续保期间自您首次投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20年。在保证续保期间内,不因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续保申请且本产品的停售也不影响您的保证续保权。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如您未明确声明不再续保,本主险合同将自动续保,但您需要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内按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保险的费率表缴纳保费。本产品属于费率可调型长期医疗保险,您在保证续保期间内续保时应缴纳的保费是不确定的,有可能在初始费率的基础上调整。每一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前,保险公司将对被保险人做核保审核,如审核同意继续承保该被保险人,将与您协商继续投保事宜。具体详见平安e生保互联网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
【等待期说明】自保险责任生效之日起90天内(含第90天)为等待期,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的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投保后至等待期结束之日前确诊的疾病、发生的疾病症状、异常体征或检验指标异常,由此而导致的医疗费用,无论此等费用是否发生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都不承担本主险合同所有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