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重疾说明】承保40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特定年龄双耳失聪、特定年龄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心肌病、严重重症肌无力、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脊髓灰质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终末期肺病、严重克隆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持续植物人状态、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严重冠心病、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住院医疗(疾病/意外)给付比例说明】
合理治疗费用 给付比例
500元<X≤2000元 50%
2000元<X≤5000元 60%
5000元以上 70%
【保额说明】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申明:
(1)本产品(包含一个或多个保险计划)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2)本公司如承保同一被保险人的多份综合保险(不含团体保险),同类保障仅按最高保额给付保险金;
(3)被保险人在本公司累计投保的含有重疾或恶性肿瘤保障的保额不超过50万,超过部分有权拒绝赔付。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紧急救援】如在境内外旅游期间遇紧急情况,须立即联系救援机构(24小时救援电话:+86-20-85132999)或联系新一站保险网(xyz.cn)(400-667-5599)协助处理。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工作或居住时间183天以上的外籍人士,外籍人士回原籍国不在承保范围内。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及境外。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续保说明】若保险公司因经营策略下架本产品,保险公司不保证续保。
【保险名词解释】
等待期指自保障生效日开始,不承保某项保障的时段。等待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带病投保,一般出现在医疗、重大疾病相关保障约定中,续保时不受等待期的限制。例如:疾病住院医疗保障等待期30日、9月20日生效的保险,疾病如发生在10月19日之前不给付保险金,10月19日之后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所有保障
(1)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已由第三者补偿或赔偿的部分;
(2)参加滑翔翼、跳伞、极地探险、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任何海拔6000米以上的户外运动及潜水深度18米以上等高风险活动,参加职业或半职业的体育活动;
(3)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超载、违反安全乘坐规定;
(4)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扁桃腺、腺状肿、疝气、妇科疾病;
(5)艾滋病、精神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职业病、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和残疾;
(6)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7)体检、疗养、康复、口腔医疗、整形美容、眼科诊疗、心理治疗、残疾用具的安装、推拿、按摩及针灸治疗;
(8)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中暑(住院除外)、猝死。
2. 个人责任保障
(1)被保险人对亲属、雇员或受雇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务损失;
(2)被保险人的职业、业务或贸易活动;
(3)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的机动车辆、飞机、船舶;
(4)非犬类宠物;
(5)惩罚性赔款、刑事诉讼。
3. 儿童绑架救助保障
(1)在获知绑架或非法拘禁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未及时报警;
(2)被保险人非法滞留境外期间。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产品备案编号),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