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额说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包含一个或多个保险计划),同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住院医疗(疾病/意外)给付比例说明】
合理住院医疗费用
给付比例
1000元(含)以下部分
50%
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部分
60%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部分
70%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部分
80%
30000元以上部分
90%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2周岁-25周岁,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医院说明】本产品医疗机构仅限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但不包括
(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
(2)天津市所有医院;
(3)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五医院;
(4)吉林省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
(5)黑龙江省中医医院;
(6)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
(7)河南省的信阳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焦作市博爱县中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中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人民医院;
(8)山东省的临沂市、禹城市、烟台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
(9)四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10)贵州省的遵义市绥阳县中医院;
(11)广东省的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
(12)湖南省的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
(13)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
(14)所有私营社保定点医院。
【理赔说明】出险后,投、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48小时内报案,如超48小时未报案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核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相应保险责任。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等待期说明】疾病住院医疗责任,疾病身故责任的等待期为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计算的90日,但及时续保者不受等待期约定的限制。
【及时续保说明】
(1)保险期间届满日前,经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就本保险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续签本保险合同的行为;
(2)若保险公司因经营策略下架本产品,保险公司不保证续保。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