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醉驾竟获赔
发布日期: 2012.02.23
导读:司机醉驾撞死人,保险公司也要买单?日前,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引发热议。目前,保险公司已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年6月21日,喝得烂醉的乐某开着朋友廖某的奥拓车,撞上了违反交通标志规定左转逆行骑摩托车的杨某,杨某当场死亡。9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认定杨某和乐某各承担50%的责任。此前,车主廖某为奥拓车投了122000元交强险,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杨某死后,留下年迈的父母及女儿。其后,杨某的继承人将乐某和廖某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132266元,并要求保险公司在其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高新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交强险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有关规定,这起事故中,乐某系醉酒驾车致受害人当场死亡,并未产生抢救费用,故保险公司不承担垫付义务;同时,原告诉请的损失为人身死亡损失,并非财产损失,故保险公司不能免责,其应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110000元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由此判决,保险公司向原告杨某的继承人支付赔偿金110000元;乐某向杨某的继承人支付赔偿金19131元;廖某对乐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优选户外运动保险
- 热门户外运动,意外/急性病医疗保障,24小时紧急救...
- 3周岁-65周岁;经常参与户外运动的活跃一族
- 查看详情 ¥3.00 起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