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社会保险知识 可按转院支付相关待遇 事实上

可按转院支付相关待遇 事实上

发布日期: 2017.05.03

导读:问:东莞社保医疗门诊的范围,以及办理报销的流程 答:东莞医保门诊报销指南 【办事机构】:东莞社区门诊就医点 【办事窗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收费处 【报销方式】:现场报销 【咨询电话】:0769-12333 东莞医保门诊报销条件 1、已经参加了东莞医疗保险; 2、在选定的社区门诊就医。 东莞医保...
问:东莞社保报销比例 答:东莞社保报销比例:1、在选定定点社区服务机构就诊或转诊到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以报销70%;2、转诊到镇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60%;3、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50%;4、转诊到其它医疗机...

05月03日讯,减掉几个字,却给东莞市参保人增加了更多便利与福利。近日,东莞市社保局发布《调整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继续治疗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专门对患有恶性肿瘤在市外继续治疗的结算工作与范围进行了调整与放宽。

该意见稿指出,为做好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确保东莞市继续治疗结算不受影响,从7月1日起,因患恶性肿瘤,已在市外医院进行放、化疗或手术治疗且需要在该院继续进行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可凭原就诊医院上一次住院有关诊治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市外医院继续治疗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可按转院支付相关待遇。

事实上,2013年10月1日生效实施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恶性肿瘤的继续治疗结算工作就作了详细规定。

该《细则》第19条明确规定,因患恶性肿瘤,已在市外医院住院进行放、化疗或手术治疗且需在该医院继续进行住院放、化疗治疗的参保人,可凭原就诊医院上一次住院有关诊治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市外医院继续治疗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可按转院支付相关待遇。

乍一看,意见稿调整的内容与《细则》第19条的规定似乎并无不同。但记者仔细阅读3遍之后,才发现意见稿调整的内容与《细则》第19条相比,少了几个字。而这少掉的几个字意味着,东莞市对患有恶性肿瘤在市外继续治疗的结算工作与范围进行了放宽,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人市外就医。

据市社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最重要的是:“需在该医院继续进行住院放、化疗治疗的参保人”改为“需在该院继续进行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去掉了“放、化疗”三个字,由“住院放、化疗治疗”变成“住院治疗”。这意味着,继续住院治疗期间,参保人享受医保支付待遇的环节不再限定于“放、化疗”过程,还包括住院期间发生的例如检查等相关治疗环节。

关注手机新一站保险,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新一站向您推荐

新一站优选户外运动保险
新一站优选户外运动保险 人保财险
热门户外运动,意外/急性病医疗保障,24小时紧急救...
3周岁-65周岁;经常参与户外运动的活跃一族
查看详情 ¥3.00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全球无忧计划(旅程延误可选)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全球无忧计划(旅程延误可选) 美亚保险
航延可选3小时起赔,50万境外医疗,涵盖2019新...
1周岁-80周岁;适合境外旅游、商务出差、探亲访友等人士
查看详情 ¥162.00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