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研究与评论 社保对账单可作个人缴费证明

社保对账单可作个人缴费证明

发布日期: 2012.05.14

导读:2010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邮寄工作今起正式开始,至2011年6月30日,全市660余万参保人员将陆续收到装有个人2010年度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信件。与过去不同的是,今年起,社保对账单可以作为社保缴费证明。

目前,参保缴费证明的作用越来越显著,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已经成为建委、海关等行业审批机构要求个人出示的证明或用于申办各类资质。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市社保中心在2010年度社会保险对账单的醒目位置标注“可作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方便广大参保人办理其他相关手续。2010年度邮寄对账单人数为660余万人,比2009年的540余万人增加了120万人,增长率22.2%。个人最早会在5月19日就可以收到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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