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社会保险知识 生育保险支付限额提高

生育保险支付限额提高

发布日期: 2012.02.24

导读: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哈尔滨市出台了《关于调整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调整了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待遇,提高了支付限额。此次调整申领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生育医疗费支付对象为按国家有关生育政策生育的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在职女职工等。根据《通知》规定,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由原来正常产不超过1000元和非正常产不超过2500元,细化为产前检查、自然生产、助娩产和剖宫产,并按医疗机构等级标准进行支付。其中,根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自然生产为1000元至1300元,剖宫产为2000元至3200元。《通知》还对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对象和支付标准进行了调整和细化。

新一站向您推荐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全球无忧计划(旅程延误可选)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全球无忧计划(旅程延误可选) 美亚保险
航延可选3小时起赔,50万境外医疗,涵盖2019新...
1周岁-80周岁;适合境外旅游、商务出差、探亲访友等人士
查看详情 ¥162.00
新一站君临神州境内旅游保险计划1
新一站君临神州境内旅游保险计划1 中国人寿财险
急重症、意外医疗,境内游,医保内0免赔
出生满180天-75周岁; 身体健康、适合旅行人士
查看详情 ¥0.70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