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未能按时收取保费导致保单失效
发布日期: 2015.09.20
导读:Q:我母亲于03年2月在中国人寿买了一份保险,之后每年业务员都会上门来收保费,就在今年4月份我母亲住院,之后通知保险公司,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今年保费没交属于失效不予理赔,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保险公司的责任?我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
A:南京太平洋人寿的网友:您好!您的业务员的操作已经违规,我们中国人寿要求业务员不能直接接触现金已经很多年了,我们所有的缴费操作都是银行代扣。我想问下您,快到交费期时是否有短信通知您?
上海平安人寿的网友 :如果费用预算有限,建议买保险的顺序:先大人,再小孩,先健康意外医疗保障类,再养老投资理财类。家里的经济支柱第一个买。一份完整的保障计划包括寿险、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意外医疗、疾病住院类、养老险类都是应该乘年轻身体健康时尽早规划好的。重疾与意外是可以消费型与返还型结合起来购买的,以保障到人生最关键的三十年,让它保额足够。38周岁:470元一年,可以有重大疾病10万,意外伤害20万,门急诊意外医疗1万元,公共交通工具意外20万,电梯意外20万元,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意外重症监护津贴200元/天。年龄与保费相关,保额与收入匹配的。重疾可以做到年收入的3--5倍左右,意外可以是年收入的5--10倍。细节问题再个别交流!
杭州泰康人寿的网友 :你好,保单交费期60天之后即失效,失效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属于投保人未履行缴费义务,投保人责任,起诉无效。
北京新华人寿的网友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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