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
<p>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是指在南京市范围内,个人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在南京市范围内有连续缴存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个人可以通过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转移完成后,个人可以在新单位或新地点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确保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权益不受影响。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是为了方便个人在不同地点工作、生活时能够继续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p>

新闻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

<P>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和案例1、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中心各管理部转入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办理程序</P><P>(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转移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时,...查看详情>

知识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

<P>转移须知</P><P>《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查看详情>

案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

问:我之前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满一年,所以办的是商业贷款。现在我的公积金已经交满一年,通过何种手续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您所购的商品房符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查看详情>

拓展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

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时,要求转入单位(新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转移<u>申请书</u>》并加盖单位章,该转移申请书中需填写的内容为转入单位名称、转入单位公积金代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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