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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旅行自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20 版)-京东安联财险-责任免除

3.责任免除

任何下列情形而导致的损失,或具备任一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驾驶非四轮机动车或 7 座以上四轮机动车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2)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 8.3)、无有效驾驶证(见释义 8.4)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 8.5)的机动车。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3)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4)自燃(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不受此限)及不明原因火灾;

5)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

6)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

7)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8)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9)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10)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11)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12)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13)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 12 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14)驾驶 7 座以上车辆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5)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1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17)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