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们不保什么
3.1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或发生保险事故时存在以下任何情况之一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
4 被保险人在民航班机的舱门之外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5 战争(见释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 被保险人猝死(见释义);
8 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但无法证明被保险人的失踪为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不退还本合同已收保险费。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本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