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3月辞职不在单位上班(现无业),医疗保险也至2009年4月一直未缴.我现在如果想重新缴保险,需要什么手续?如果现在把以前的保险补齐(可以吗),是属于续保吗?那么还享受医疗保险吗?
楼主,你好 应该是社保吧,断交后如果是当地户口是可以自交的.但具体还要咨询当地社保站.
自己好象交不了,需要挂靠到一家公司挂靠后可以继续交,但是医疗要交3个月后继续生效
社保目前国家还没统一,要看当地的情兄!也可加些商业保险做一些补充!
您好!您的情况自已是可以交的,只是要自已把全部承担,您可以播打12333电话咨询!
社保的问题各个地区会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咨询当地相关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