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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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回复 你好,同城的朋友! 你说的重叠是指你个人还是说你爱人? 如果是一个人的话是不能有两个社保账户的。也欢迎你咨询,我对社保这块还是比较专业的,希望能帮到你,联系方式在我的头像下面(因为这里是不可以留的)。
***ng / 2010-12-10
最佳回复 您好。 企业年金采取的运作模式是信托模式,主要依据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帐户管理机构作为帐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帐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
***un / 2010-12-09
最佳回复 你好:“不可抗辩”条款: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条款: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规则,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此规则对于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下的被保险人意义重大...
***ua / 2010-12-05
最佳回复 这个问题有点难度!因为我真是不清楚部队的情况。理论上讲,部队跟政府机关类似,关于养老和医疗等保险,由部队统一安排的。但从部队转业了,原来的养老险部分,只能咨询部队的人事或者后勤部门了:是否有缴纳;如果有,是否能够直接领出来。转应该没发转,因为账户不同,但有的话,应该可以...
***he / 2010-12-05
最佳回复 您好! 第一、08年开始参加工作,公司没有为员工提供社保等基础保障,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为自己和没有参保的同事争取应有的权利。最后公司也会把过去一年没给的也会给您们。 第二、您若现在打算办,不存在补与不补的概念,直接去办理就可以了。
***ng / 2010-12-04
最佳回复 您好。若您是投保之后,家庭地址发生变更的话,请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若您是投保之前,家庭地址就是已经被拆迁的话,请解约吧,因为此合同很可能是无效合同了,因为您的地址无效了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ng / 201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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