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互撞自赔协议

交强险互撞自赔协议
交强险互撞自赔协议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车辆都购买了交强险,且事故责任明确为双方互相碰撞造成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自行赔偿的协议,而不必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这种协议通常适用于双方车辆损失较轻,且双方都愿意通过私下协商解决问题的情况。

在达成交强险互撞自赔协议时,双方需要充分沟通,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并签订书面协议以确保双方权益。双方应当遵守协议内容,如有一方违约拒绝赔偿,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互撞自赔协议并非法律规定的赔偿方式,双方仍有权选择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在协商赔偿时,建议双方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

新闻 交强险互撞自赔协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按照《机动...查看详情>

知识 交强险互撞自赔协议

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购买的险种,交强险的免责事由较少,但赔偿的额度也比较低。因此,“交强险够赔吗”成为许多车主心中的疑问。毕竟,买保险是为了减轻在遇到事故时所产生的压力。 》》》车险直通车,私家车商业险...查看详情>

案例 交强险互撞自赔协议

昨日,市民朱先生向我们反映,他到保险公司为摩托车单买交强险时,遭到工作人员拒绝。 朱先生称,昨日上午,他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襄樊分公司人民路营业部,为摩托车购买交强险。一名女工作人员让他必须加购商业险,...查看详情>

拓展 交强险互撞自赔协议

近日,交强险正式对外资保险公司敞开大门。4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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